莫言·生死疲劳

第四十五章 狗小四循味追春苗 黄合作咬指写血书(2)



    县直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们正在横穿马路,前头一个阿姨开路,后边一个阿姨殿尾,中间两个阿姨跑前跑后,不断地大呼小叫。来往的车辆都停车为他们让路。
   
    “你离开他吧,你去谈恋爱,去结婚,去生孩子,我保证不坏你名誉。”你老婆说,“我黄合作人丑命贱,但说话算数!”你老婆用右手背沾了沾眼睛,然后把食指塞进嘴里,腮上的肌肉鼓成条棱。她把手指从嘴里拖出来,我立即嗅到了血腥味儿。血从她的食指尖上渗出来。她举起食指,在法国梧桐光滑的树皮上写了三个缺点少画的血字:
   
    离开他
   
    庞春苗呻吟一声,捂着嘴巴,扭转身,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她跑几步,走几步,然后再跑几步,再走几步。这颇似我们狗的运动方式。她的手始终没从嘴巴上拿开。我悲哀地目送着她。她没有进新华书店大门,而是从旁边的一条胡同里拐了进去。那是油坊胡同,是做芝麻油的人居住的胡同。我们的一个分会长住在那里,因为经常吃芝麻酱,那小子的毛眼儿格外润泽。
   
    我看着你老婆惨白的脸,心中一阵冰凉。我深知庞春苗这个黄毛丫头,不是你老婆的对手。她也很艰难,眼泪噙在眼里欲流不流。我想她应该带我走了,但她没有走。她的指头还在流血,不能浪费这些血。她耐心地用这些血补齐了血字的缺笔,又描画了模糊不清之处。还有些血,就在那三个血字下面加了一个惊叹号。还有血,又加了一个惊叹号。又加了一个惊叹号。
   
    离开他!!!
   
    这已经是一条完整醒目的标语了。你老婆似乎意犹未尽,但再写显然已是画蛇添足。她甩甩手指,又将手指放进嘴里吮吸,然后她把左手伸进衣领,从左肩胛的位置上,撕下一张伤湿止痛膏,缠住了右手食指。这是她早晨刚贴上去的,黏性犹存,缠指毫不费力。
   
    她又一次认真地端详着这条血写的标语,这也是她发给庞春苗的敦促书和警告书,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她推车沿着街边东行,我跟在她身后,保持三米距离。她还不时地回头望一下那棵树,好像生怕有人给涂抹了似的。
   
    在红绿灯处,我们等到过街绿灯,依然是胆战心惊地穿过马路。因为有许多身穿黑皮夹克骑挎斗摩托车的人不尿红绿灯,因为有许多豪华轿车不受红绿灯限制,因为最近刚刚出现了一个 “本田暴走族”,都是年龄十八岁左右的小青年,骑着一色的本田摩托车,专门撞狗,撞翻之后,唯恐不死,还要来回碾压,直至肝肠涂地,才吹着口哨如风而去。他们为什么对狗如此仇恨?我苦思冥想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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