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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领导机关对下级应加强文电指示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华东局,总前委,并告粟张、刘张李[1],并告各局、各委:

  (一)艳酉[2]电悉。处置甚好。

  (二)南京电报局不得中央同意,擅自停止外国记者发新闻电是何人处理的,望即查明电复。

  (三)我们认为,南京、上海两处暂时均不要停止外国记者发新闻电,南京方面应重新开放,让外国记者发电,并且不要检查。待他们发一个时期,看其情况如何,再由中央决定或全部停止外国记者发电,或准许好记者发电,停止坏记者发电。

  (四)关于政策及工作方法的指示,在你们高级领导机关方面来说,主要地是依靠写电报,发通令,而不是依靠开干部会,不是依靠口讲。一个负责人半小时可以写一个电报,一小时可以写一个通令,一天、两天、三天或四天工夫可以经过电台传达到各军、各师、各团,各省、各市、各县,有文字为凭,有范围可守,又迅速,又使下级有所遵循。此种方法,毛主席已多次向饶漱石[3]同志提议过。而在你们方面,则对于若干项政策和执行政策的方法问题,仍然不是靠文字,而是靠口头去向下面作指示。口头指示也是要的,也是有用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一则无文字可凭;二则范围不见得很明确;三则到会的少数人听到了,没有到会的多数人没有听到,有挂一漏万的缺点(只是说的只有口头报告,没有文字决议的干部会)。此次外交政策几天时间内出了很多乱子,就是因为你们过去对于这个问题对下面没有任何文电指示。对有些问题有了指示,但如果没有让各军、各师、各团,各省、各市、各县的领导同志同时普遍看到,或者指示中对一项问题不强调,不突出,不鲜明,不确定范围,则各地仍然不明白,或者不甚明白。现在鉴于南京方面闹出的乱子,如果你们还不采取打电报、发通令的方法,立即告诉各军、各师、各团,各省、各市、各县,那就在上海,在杭州,在苏州,在镇江,在无锡,在芜湖,以及在其他地方,又要重复出乱子。这种出乱子的责任,主要地不是在下面,而是在领导方面,事前告诫处理得不适当,或者没有去告诫和处理。过去你们对于山东及苏北的城市政策和工业政策,长期不发电报,不发通令,以致下面无所适从,各干各的,受了损失,也是一项教训。

  中央军委

  卯三十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粟张,指粟裕、张震,当时分别任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和参谋长。刘张李,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当时分别任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和参谋长。

  [2]艳酉,即二十九日酉时。

  [3]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书记、华东军区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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