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川文选

                    论“听话”



    两种偏颇

    中国中流的家庭,教孩子大抵只有两种法。其一  ,是任其跋扈,一点也不管,
骂人固可,打人亦无不可,在门内或门前是暴主,是霸王,但到外面,便如失了网
的蜘蛛一般,立刻毫无能力。其二  ,是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扑,使
他畏葸退缩,仿佛一个奴才,一  个傀儡,然而父母却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
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
跳跃。

    《鲁迅全集》第4卷,第433页

    这是鲁迅在二十多年前(1933年)说的,到现在看来,还是这样新鲜、有
力时至今日,由于这个时代所给予人们的新的道德的影响,相当多的家庭也已不再
墨守这两种偏颇的“法”,开始找到“教孩子”的正当门径了。然而,我们仍然不
能为此心安。因为这“两种法”的偏颇传统,决不会那么一下子就轻易地消失。而
只要这种传统还没有消失,它就在我们的社会中,成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其所以成为很严重的问题,因为这两种“法”是从根本上与我们的社会制度相
抵触的。对孩子和青年的关心和培养,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职责。放弃了这种关心和
培养,就是极大的失职,就是毁掉了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将来;而如果用错
误的方法来进行教育,也同样不能尽到职责,而要发生很坏的效果。

    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

    “两种法”的害处虽然都大,然而今天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却在于后者,即
“教孩子”和青年的所谓“听话”这一点上。

    为什么?当然不是因为“教孩子”和青年“任其跋扈”、不加教育之“法”已
经为大家所抛弃了,不,这还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而是因为教育青年“听话”之法,
是在“加强对青年的教育”的名义之下进行的,而它的害处又往往不被一  般人所
认识,因而这种“偏颇”之法,在目前有着更大的普遍性。自然,今天的所谓听
“话”跟鲁迅所说的内容已不尽相同。“终日给以冷遇或呵斥,甚而至于打扑”的,
即使还没有绝迹,已经很少了。但是,如果从实质去了解,“教孩子”和青年不管
什么“话”都要“听”,让孩子和青年失去了创造性和科学态度的看法和作法,在
家庭中,在学校中,在社会上,在青年团和少先队内,却是相当地流行的。一些不
求甚解的热心家以为既然不能“教孩子”和青年“任其跋扈”,那么就应该“严加
管教”,他们把孩子和青年限制在一个非常死板的框子里。谁的行动如果超出他们
的框子以外,就是“不老实”,“不听话”。对于来自长辈、上级的意见,如果青
年提出一些疑问甚至提出批评和意见,那就是“不虚心”,“不听话”,甚而是
“组织纪律性不强”……。其效果呢?自然也是不妙的。这样一来,“跋扈”虽然
不敢,却只剩下了“美其名曰”的“听话”,使生龙活虎般的青年和未来的青年
(孩子),“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
跃”了。

    这不是什么“危言耸听”的道理,稍稍注意这个问题的人,是不难发现若干真
凭实据的。请想想,下列类乎算术公式的“公式”是不是有,是不是在某些地方流
行,是不是还没有得到有力的批评或驳斥?

    好团员=团籍十“听话”;

    好学生=学籍+“听话”;

    好青年=青年+“听话”;

    好孩子=孩子+“听话”。

    总之,“好者”,“听话”也。“听话”成为唯一准绳。

    我想,没有人否认这种种公式的存在的,而且批评和驳斥它的言论还似乎不多,
这就不能不是一个迫切的问题了。

    “听话”一  解

    说到“听话”,就不能不预先防止某些可能发生的误解。

    头一个方面,用不着怀疑,我们的许多“热心家”,要孩子和青年们“听话”,
实在是出于好心,并无使之成为“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的意思的,他们倒是
真正要关心和帮助这些孩子和青年成为有用的人的。

    次一个方面,这里我们决不是一般地反对“听话”。孩子和青年难道不要“听
话”吗?要“听”呵!一切正确的“话”都是要“听”的。但这里所说的“听话”
的意思是,凡是正确的“话”,就应当按照它去实际地做。那么,如果广义地讲,
就连错误的乃至反动的“话”,必要时也是要“听”的,不过是“听”了之后,并
不按照去做,而是反过来驳斥它、反对它而已。很显然,在这个意义上的“听话”,
不但不应当受到反对,还应当特别提倡。现在,在这个意义上的“听话”,并不是
我们的孩子和青年已经做得很够了,不,这是一个永久性的教育问题,很难说有什
么够了的时候。

    那么,问题究竟在哪里呢?为什么把“教孩子”和青年“听话”当成一种偏颇
的“法”呢?

    “教孩子”和青年的“美其名曰”的“听话”之“法”的偏颇,是因为:第一 ,
它不问这“话”是什么样的“话”,是正确的“话”,还是错误的“话”。显然,
正确的“话”自然应该“听”,而错误的“话”就不应该“听”(这里的“听”是
按照它去做的意思)。

    第二  ,它不是提倡让孩子和青年去做独立的思考的评判,而是叫他们盲目地
去“听”。显然,即使是正确的“话”,也应当自觉地用科学的态度去“听”,而
不能提倡盲目性。

    第三  ,它不是发扬孩子和青年的创造性,而是叫他们墨守成规。事实上,无
论多好的“话”,也不能说尽一切真理,真理的长河是发展和丰富着的,一切都有
待于新的创造,特别是青年的创造。只叫青年“听话”,墨守成规,规规矩矩,而
不引导他们去大胆地想,大胆地行动,这就可能杜绝了这种创造。

    这一些,就是我们对于“听话”之“法”的偏颇处的一  般理解。

    由“听话”所引起的

    我们指出了“听话”之“法”的偏颇,就不能不说一说我们的一些正面看法。
当然,在这里,不可能就对青年的整个教育问题做全面的探讨,只能就这个问题所
引起的问题提上几句。

    代替教孩子和青年“听话”的,我以为,是两种根本的为人态度:一是服从真
理的精神;二是创造精神。

    服从真理的精神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对真理,是坚决地拥护,坚决为它奋斗
;另一方面,对一切违反真理的言论和行为,就坚决反对,坚决同它斗争。而这里,
两者又是统一的,那就是为真理而战斗。

    创造精神也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一切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一切先人留下的
优良传统,一定要学习,要承继;另一方面,又不止于承继和学习,而要努力创造
新的东西。这就是说,要创造性地学习,创造性地工作。

    不言而喻,这两种为人的态度,都要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靠盲目性
就能自动地形成的。对于一切事物,都要通过自己的头脑去思考,去评判,对于一
切能够接触到的问题,都要有经过自己思考过的看法和意见。

    看法和意见,事实上是任何人也不可能没有,也不应该没有的。我们决不能像
官僚主义者那样怕别人的看法和意见,有如怕洪水猛兽。当然,看法和意见有正确
与错误之分,但对青年说来,只应提倡他们多想、多研究、多提出他们自己的看法
和意见,同时又用服从真理的精神对待他们,而不能提倡他们吞蚀或收起他们的看
法和意见。青年人的错误看法和意见,是不可免的,如果让他们吞蚀或收起错误的
看法和意见,那就连正确的看法和意见也就一古脑儿化为乌有了。而正确的看法和
意见,乃是正确的行动的先声,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没有的。没有它们,也就没有了
服从真理的精神和创造精神。

    很明白,如果是这样,也就真正能够做到正确的“听话”了,然而这岂是前面
说的“听话”之“法”所能包括的吗?不能啊!这一点,也就是本文的中心意思。

    一九五三年

    选自《针锋集》,北京出版社195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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