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2

第35讲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谜




    大家应该都记得,在鸳鸯抗婚那一段情节里,就是第四十六回,鸳鸯气闷中跑到大观园里,先碰见了平儿,就跟平儿说:“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去了的茜雪,连上你我,这十来个人,从小儿什么话儿不说?什么事儿不作?这如今因都大了,各自干各自的去了,然我心里仍是照旧,有话有事,并不瞒你们。这话我且放在你心里,且别和二奶奶说: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的娶我去作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鸳鸯在这段话里,包括她和平儿在内,提到了十四个贾府老资格的大丫头,其中贾母把翠缕给了湘云,湘云回叔叔婶婶家把她蒂过去,算那边的人了;另外死了的金钏、去了的茜雪不用多说了,引人注意的是还有一个死了的可人。有位红迷朋友就跟我讨论,说那说的是不是秦可卿啊?我回答她,不是,秦可卿小名是可儿,不是可人,这个可人和也只在书里出现过一次的那个媚人,应该是名字互相配对的。另外像麝月、檀云;素月、碧云;玻璃、翡翠;同喜、同贵……都是配对的。鸳鸯拉的这个名单,应该是最早都在贾母身边的一群丫头。在这段话旁边,脂砚斋有条比较长的批语,是这么写的:“余按此一算,亦是十二钗,真镜中花、水中月、云中豹、林中之鸟、穴中之鼠,无数可考,无人可指,有迹可寻,有形可据,九曲八折,远响近影,迷离烟灼,纵横隐现,千奇百怪,眩目移神,珊千手千眼大游戏法也。”她的意思,就是曹雪芹关于金陵十二钗的总体设计,是既具体,又抽象,既难以准确指认,又分明排列有序,有时候可以从这个角度列出十二位,有时候又可以从那种角度排出十二位,这是一种非常高妙的写法。

    在太虚幻境,宝玉翻看的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鸳鸯列举了那么多丫头名字,里面却并没有晴雯。前面讲过,荣国府丫头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家生家养的,奴才生出来的孩子还当奴才,鸳鸯属于这一类;二是从外面拿银子买进来的,袭人属于这一类;晴雯呢,按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价值标准衡量,出身来历比她们都贱,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

    赖嬷嬷是什么人?绝对不是什么贵妇人,是服侍过贾母那一辈小姐太太的女仆,而且是家生家养一类的,她生的儿子赖大就继续给贾家当仆人。当然,因为世代为仆,受到主子信任,所以赖大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成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他的媳妇,赖大家的,也成了挺拿事的女管家。这样的仆人,逐渐积累起财富,就自己在外头也盖起很华丽的、带花园的住宅,过起很奢侈的生活来了,赖大就提出来,拿钱赎出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再给荣国府当奴才了,荣国府也就开恩答应了。赖大的儿子赖尚荣,从小就跟贾宝玉类似,捧凤凰般地养大,二十岁上拿钱捐了个前程,那时候可以不去参加科举考试,拿钱取得候补当官的资格,叫捐前程。赖尚荣到了三十岁,就被朝廷选为了州县官,为了庆贺这件事,连摆几天宴席,有一天专门请贾府的人去。第四十七回,柳湘莲出场,就是在赖尚荣家的宴席上,后来就发生了呆霸王薛蟠调情不成遭痛打的事,大家都记得,我不多说了。后来探春理家,还提到为了管理好大观园,曾在那次赴宴的时候,跟赖大的女儿取过经,那个女儿按说本来应该是到荣国府来,给探春她们当丫头的,但是因为父亲发了财,主子又开恩,自己也成了小姐了。曹雪芹写出这么一个姓赖的老仆家里的事情,意义当然是多方面的,大家可以体会出来,这里不多说。

    那么晴雯,她最初就是赖家买的小丫头,是奴才买来的奴才,赖嬷嬷那个大奴才到贾府给贾母请安,常带着晴雯这个小奴才来,贾母见晴雯长得伶俐标致,十分喜爱。老主子一流露出喜欢的意思,赖嬷嬷就把晴雯当做一件小礼品孝敬给贾母了。鸳鸯在搬着手指头计算跟她地位相当的姐妹时,就没把晴雯算上,因为晴雯的出身来历实在是太下贱了,还不能跟鸳鸯她们相提并论。晴雯到了贾府以后,因为根本不知道家乡何处父母是谁,只知道有个姑舅哥哥——所谓姑舅哥哥,是一种含混模糊的说法,姑姑生的表哥和舅舅生的表哥在中国旧习俗里本是应该严格区分的,姑表哥就是姑表哥,舅表哥就是舅表哥,但是晴雯光知道他是一位表哥,会宰牲口做饭,就去求了赖大,赖大就让那表哥到荣国府来打一份工,“吃工食”——“吃工食”是书里的原文,在第七十七回——不知道为什么,读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晴雯那时候还很小,十岁的样子,游丝一般的生命,还企图从人间寻觅出一点亲情,去为这么一个其实血缘上说不太清的表哥求情,让他离自己比较近,有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我觉得这一笔很重要,可以知道在晴雯爆炭般性格的深处,还有着多么柔软的温情。但是她后来的遭遇我们都很清楚,被王夫人粗暴撵逐后,她被扔在那姑舅哥哥家的冷炕上,宝玉形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一般。”那因为她的关怀才到荣国府安身的表哥,还有那位对宝玉实行性骚扰的表嫂,竞对她连丝毫的亲情照顾都没有,人一死,赶忙去领烧埋银子,把晴雯匆匆火化了。

    曹雪芹钟爱晴雯,把她刻画得从纸上活跳出来,历代不知道有多少读者欣赏晴雯,为她的独特性格鼓掌叫好,为她的不幸天亡叹息落泪。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收入的应该全是大丫头,但这些大丫头里,晴雯出身是最下贱的,曹雪芹却偏把她列为第一。“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曹雪芹还专门为她写了一大篇洋洋洒洒的《芙蓉诔》,历来的红学研究者为这个角色写下了许多文字,今后,她仍会是红学研究中的一大题目。

    但是,晴雯其实也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最近就有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他对晴雯很反感.特别是她那样对待坠儿,坠儿不过是偷了平儿的一个虾须镯。这位红迷朋友认为,像平儿那样有权势的大丫头,她那个虾须镯,跟荣国府里其他主子的贵重首饰一样,其实都是底层劳动人民血汗的结晶。坠儿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小丫头,拿了那虾须镯,性质不过是把含有自己一份血汗的东西,收归过来罢了,当然,方式方法不对,任何时代也不能肯定偷窃。不过,这么件事情,那晴雯知道以后是怎么个表现啊?连平儿也主张悄悄地找个借口,把坠儿打发出去就行了嘛,嗬,看曹雪芹写的,那晴雯简直是凶神恶煞,自己病着,却把坠儿叫过去,骂还不算,竟然还拿一丈青——那是一种细长的金属簪子,一头是耳挖勺,一头是很尖锐的锥子——晴雯就用那尖锐的一头猛扎坠儿的手,痛得坠儿又哭又喊。晴雯这样做,真是太可恶了!这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说,每次读到这一段,他都同情坠儿,反感晴雯。曹雪芹那么写,他还能理解,可能生活里晴雯的原型就是那么个德行,但是,让他不理解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论红的人,把晴雯说成是一个反抗的女奴隶,别的不说,就她那么样对待坠儿这一件事,她不是比奴隶主还凶恶吗?、紧接着,书里就写晴雯补裘,写得当然很生动,写出了宝玉跟她之间有一种超出主奴关系的友情,但是,那么卖命地替主子干活,从性质上说,不就是一种奴隶对奴隶主的忠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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