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刁小三因妒拆猪舍 蓝金龙巧计度严冬(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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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解放,现在我必须说到你了。你举着马车夫使用的竹节长鞭奋勇地冲过来。林问小路上因猪食滴沥而结成的冰坨子使你连跌两跤。一跤前仆,状如恶狗抢屎;一跤后仰,恰似乌龟晒肚。阳光娇艳,雪景美丽异常,乌鸦翅膀上都仿佛涂了金粉。你的半边蓝脸也熠熠生辉。在西门屯众多的人物中,你始终算不上主角,除了莫言经常与你在一起嘀嘀咕咕之外,几乎没人答理你。就连我这头猪,也没把你这个所谓的饲养班班长放在眼里。但是现在,当你拖着长鞭奔跑而来时,我惊讶地发现,你已经是个身体瘦削的青年。我事后掐爪一算,你已经二十二岁了,的确是个大人了。 我抱着树枝,迎着彤云缝隙中的太阳,张大嘴巴,又发出一轮曲折回旋的防空警报。聚拢到杏树下的人都气喘吁吁,脸上挂着哭笑不得的尴尬表情。一个王姓老者忧心忡忡地说: “国要败,出妖怪啊!” 但老者的话随即就被金龙给堵了回去: “王大爷,小心舌头啊!” 王大爷自知失语,用巴掌扇着自己的嘴说:“让你胡说,让你胡说!蓝书记,您大人不见小人的怪,饶我小老儿一个初犯!” 金龙此时已经被纳新为共产党员,并担任了党支部委员和共产主义青年团西门屯大队支部书记,正是心高气盛之时。他对着王大爷挥挥手,说: “知道你看过《三国演义》之类的邪书,触景生情,卖弄学问,否则,凭这一句话,就可以打你个‘现行’!” 气氛顿时严肃起来。金龙不失时机地发表演说,说越是恶劣的天气,越是帝修反发动突然袭击的最佳时机,当然也是屯子里暗藏的阶级敌人搞破坏的最佳时机。金龙接着赞扬了我作为一头猪的高度觉悟,“它虽然是一头猪,但是觉悟比许多人还要高!” 我得意非凡,竟然忘记了发警报的原因。就像一个歌星受到台下的追捧而兴致大发一样,我又一次顿喉高鸣,但一腔未毕,就看到蓝解放挥舞着长鞭冲到树下,眼前鞭影一闪,耳朵梢一阵剧痛,我头重脚轻,一头栽到树下,半截身体扎到雪里。 等我从雪里挣扎出来时,看到雪上血迹斑斑,我的右耳被打开一个足有三厘米长的豁口。这豁口伴随我度过了后半生的辉煌岁月,也使我对你蓝解放始终心存芥蒂。尽管后来我也明白了你为什么出手那样狠毒,从理论上我原谅了你,但感情上总是疙瘩难解。 我虽然挨了重重一鞭,留下了终身残疾,但隔壁的刁小三更是倒了大霉。我爬到树上学发防空警报,多少还有些可爱的成分,但刁小三咒骂社会,拆毁房屋,则是纯粹的破坏行为。如果说解放鞭打我还遭到了许多人反对的话,那解放用皮鞭把刁小三打得血迹斑斑,则受到了众人一致赞扬。“打,打死这个杂种!”这是众人的异口同声。刁小三起初还凶猛蹦跳,把铁栅栏上手指粗的钢条都撞断了两根,但一会儿就筋疲力尽。几个人推开铁门子,拖着它的两条后腿,将它从舍里拖到外边的雪地上。解放恨犹未消,双腿呈马步叉开,腰微弯,头略斜,一鞭一道血痕。他的瘦长的蓝脸抽搐着,因牙根紧咬腮上凸起几疙瘩硬肉,打一鞭骂一句:“骚货!婊子!”左手累了换右手,这小子还是左右开弓。起初那刁小三在地上打滚,几十鞭下去,就直挺挺地,如同一块死肉了。解放还不罢休。众人都知道他是借打猪而发泄心中积怨,无人敢上前拦他。眼见着刁小三性命不保。金龙上前,扬手攥住他的手腕,冷冷地说:“你,够了!”刁小三的血,弄脏了圣洁的雪地。我的血是红的,它的血是黑的。我的血是神圣的,它的血是肮脏的。为了惩罚它的过错,人们在它的鼻子上扎上两个铁环,还在它的两条前腿之间,拴上了一根沉甸甸的铁链子。在后来的岁月里,这小子拖着铁链在猪舍里来回走动,发出哗啦啦的响声,而每当村子中央的高音喇叭里播放革命样板戏《红灯记》中李玉和的著名唱段“休看我戴铁镣裹锁链锁住我双脚和双手锁不住我雄心壮志冲云天——”时,我就对隔壁这个宿敌莫名其妙地生出敬意,好像它成了英雄而我是出卖英雄的叛徒。 是的,正像莫言那小子在《复仇记》中写的那样,临近春节时,杏园猪场也到了最危急的时候,饲料完全吃光,那两垛烂豆叶也消耗干净,剩下的所谓饲料,就是那一堆与积雪混搅在一起的霉烂棉籽皮。情况紧急,而此时,洪泰岳又偏偏重病卧床不能理事,千斤重担落在了金龙身上。金龙此时,感情正遭遇了一场巨大的麻烦,他比较爱着的,应该是黄互助,这感情还是从她帮助他修复了那件军装上衣开始的,而且两人早就有了夫妻之实,而黄合作又对他频频进攻,于是他跟她又有了云雨之情。随着年龄的渐长,黄氏双娇都提出了与金龙结婚的要求。而洞悉了这其中秘密的,除了我这头无所不知的猪,再就是蓝解放。我是超脱的,但蓝解放因为酷爱黄互助而黄互助不爱他深陷在痛苦与嫉妒之中。这也是你将我一鞭从树上打下来然后又像一个凶残的刽子手毒打刁小三的根本原因。现在回首往事,你是不是也会感到,当初让你痛苦万端的情感,与后来的事情相比,显得有点微不足道呢?而且,世事难料,姻缘天定,命中注定是你的人,终究是你的人。这不,黄互助终究还是跟你睡在了一个床上了吗? 那些日子里,每天早晨,都有冻僵的猪尸,从猪舍里拖出。我每夜都被那些因为同舍的猪死去而痛哭的沂蒙山猪们吵醒。我每天早晨都会从铁栅栏的缝隙中看到,蓝解放,或是其他的喂猪人,拖着猪的尸体向那五间房屋行进。这些死猪,都瘦得如同骨架,猪腿无一例外地伸得笔直。我看到那头脾气暴躁的“野狼嗥” 死了,生性淫荡的“蓝菜花”也死了。起初是每天死三至五头,到了腊月下旬,每天增至五到七头。腊月二十三日那天,竟然拖出了十六头猪尸。我粗粗地计算了一下,截止到大年除夕,已经有二百余头猪命归西天,它们的灵魂,是去了阴曹地府还是去了天堂,我无法知道,但它们的尸体,都被堆放在房屋的背阴处,而且不断地被西门金龙他们煮食,却是我至今难以忘却的记忆。 一群人在灯下,围着炉火熊熊的锅灶,看着在锅里翻腾的被剁得支离破碎的猪尸的情景,已经被莫言在《养猪记》中描写得淋漓尽致,他写了燃烧果枝时散发出的香气,写了猪的肢体在滚水中翻腾时散发出的腥秽之气,还描写了那些饥饿的人大口吞吃死猪肉时的令今天的人感到恶心之极的情景。莫言那小子是这地狱情景的亲历者,他笔下那些在微弱的灯光和强烈的灶火光辉映下的明暗对比强烈的人脸和人脸上那些复杂暖昧的表情,有十分强烈的画面感。他调动了他全部的感觉来描写这场面,仿佛使我们听到了火苗哔剥之声、沸水翻滚之声、人们喘息之声,仿佛使我们嗅到了死猪的腐败之气,从门缝中钻进来的雪夜清冷之气,还有这些人梦呓般的对话。 我只说一点补充莫言那小子的疏漏:就在杏园猪场的猪濒临全部饿死的时候,也就是那个除夕的夜晚,当辞旧迎新的鞭炮零落地响起时,金龙抬手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说: “有了,杏园猪场有救了!” 死猪之肉,偶尔吃一次,尚可下咽,第二次闻到那味儿就要呕吐。金龙下令把猪的尸体变成了猪的粮食。我最初是从食料的气味中感到了异常,然后便深夜里潜出猪舍,偷窥了猪饲料作坊,探知了全部的秘密。我承认,对猪这种相对愚蠢的动物来说,食自己的同类,算不了什么惊心动魄之事,但对我这样一颗奇异的灵魂,就产生了许多的痛苦联想。但求生的本能很快便抵消了精神的痛苦。其实我是自寻烦恼:如果我是一个人,那么人食猪肉天经地义;如果我就是一头猪,那么别的猪吃起同类尸体来津津有味,我又有什么孙子可装?吃吧,闭着眼吃吧。学拉防空警报之后,我的饮食与所有的猪同样,我知道这并不是他们要对我进行惩罚,而是因为猪场里确实没有精料存在。我的脂肪日渐减少,大便秘结,小便赤黄。我比那些猪略微好一点的,就是夜间还可以偷着溜出去,到村子里捡一点烂菜帮子吃,但烂菜帮子也不是常有的。也就是说,如果不吃金龙为我们调制的特殊饮食,连我这头智力超群的猪,也无法熬过长冬,进入暖春。 金龙用猪的尸体和马粪、牛屎、粉碎的红薯藤蔓配置成的特殊饲料,挽救了猪的生命,这其中包括刁小三,也包括我。 1973年春天,大批的饲料粮调拨下来,杏园猪场恢复了生机。在此之前,六百余头沂蒙山猪,化成了蛋白质、维生素以及其他各种维持生命必须的物质,延续了四百头猪的生命。让我们集体嚎叫三分钟,向这些悲壮牺牲的英雄们致敬!在我们的叫声中,杏花绽放,杏园猪场里月光如水,花香扑鼻,一个浪漫的季节,缓缓地拉开了大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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