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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央一月决定[1]的补充意见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少奇同志: 子养电[2]悉。 (一)为了详尽考虑一月决定,你可召集阜平中央局诸人和中工委一道开几天会,缓几天复电不要紧。 (二)尚有几点拟加入此决定:甲、为了稳定中农之目的,老区新富农照富裕中农待遇,即不得本人同意不能平分;乙、给教堂、祠堂、庙宇留少数园地;丙、保护和平通商、传教的外国人;丁、货债及农民内部债务之处理;戊、新区执行土地法应与老区不同,在新区应分两阶段,第一阶段没收分配地主土地,中立富农;第二阶段平分土地。第一阶段只组织农会,第二阶段再组织贫农团。以上各点请一并考虑。 (三)我起草了一个给粟裕的电报[3],内容是说土改不能性急,长江以北至满洲[4]各大解放区三年内完成土改即是很大成绩;新区应分两阶段完成土改,第一阶段应中立富农;土改方法应逐步推广,不应普遍动手。此电拟同时告知各区,现尚未发出,你有何意见,盼告。 毛泽东 子敬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中央一月决定,指毛泽东一九四八年一月十八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定草案,内容包括“党内反对错误倾向问题”、“土地改革和群众运动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关于政权问题”、“在革命统一战线中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问题”四个部分。这个决定草案已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题为《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2]指刘少奇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给毛泽东的电报。电报说,已派人到两个县的下层搜集对《中央一月决定》的意见,三四天后可将讨论意见电告。除个别问题可能有若干意见外,一般赞成这个决定。又已将决定告知阜平中央局,他们可能有若干意见提出。 [3]指毛泽东一九四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关于新解放区土改问题给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的电报。见本卷第35—39页。 [4]满洲,指中国东北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