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书库>>毛泽东选集>>第六卷

接见西藏致敬团代表谈话的要点[1]

(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

  一、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二、分地的问题,与宗教问题有所不同。在汉人区域已经分了土地,这里对宗教仍然是保护的。少数民族地区分不分土地,由少数民族自己决定。西藏地区现在谈不上分地,将来分不分,由你们自己决定,并且由你们自己去分,我们不代你们分。

  三、成立军政委员会和改编藏军是协议[2]上规定了的,因为你们害怕,我通知在西藏工作的同志,要他们慢点执行。协议是要执行的,但你们害怕,只好慢点执行。今年害怕,就待明年执行;如果明年还害怕,就等后年执行。

  四、西藏地方大、人口少,人口需要发展,从现在二三百万发展到五六百万,然后再增至千几百万就好。还有经济和文化也需要发展。文化包括学校、报纸、电影等等,宗教也在内。过去的反动统治,清朝皇帝、蒋介石,都是压迫剥削你们的,帝国主义也是一样,使得你们人口不得发展,经济削弱了,文化也没有发展。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不要压迫、剥削你们,而是要帮助你们,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就是要执行帮助你们的政策。开始进去的时候不会有帮助,三四年之内也不可能有多的帮助,但以后就能帮助你们的,那是一定的。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

  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最近你们可以到南京、上海、天津、广州、东北等地去参观。以后西藏僧俗各界如果能够有更多的人到内地各处参观,便可以加强我们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的关系。

  根据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刊印。

  注释

  [1]毛泽东这个谈话要点,是西藏致敬团团长柳霞·土登塔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和全体藏族僧俗同胞的广播词中引述的。

  [2]指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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