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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胆小鬼》 /沈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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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小鬼》是三毛专门为《幼狮少年》的读者写的一篇散文。文长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时候偷钱的故事。全文大概可以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介绍偷钱的背景。 文章一开始,三毛卖了个关子,并没有直说偷钱,只是在叙述“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第一段的末尾才指出“我要说的是——偷钱”。 这种表达方式,是将答案放在后面,先制造悬疑,才揭晓意外的结果。令我联想起王尔德到美国,海关人员问他:“您随身携带的,有没有需要打税的贵重物品?”王尔德的回答是:“没有,除了我的天才之外。” 第一部分叙述偷钱的各种下场。“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空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这段话充满了反讽的意味,令人联想起梁实秋《雅舍小品》中的《孩子》: “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 这样的文字为何特别动人呢?三毛写童年为何选择偷钱的臭事呢?因为“真”,一针见血,反映了真实而深刻的生活,而不是冠冕堂皇的表面话。 第二部分描叙偷钱的经过。 “走进母亲的睡房,看见五斗柜上躺著一张红票子——五块钱。”这真是莫大的诱惑。真正下手的情况是“我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两手握得紧紧的……再有知觉的时候,已经站在花园的桂花树下,摸摸口袋,那张票子随着出来了,在口袋里。” 看起来,真是轻易到手,得来全不费工夫,文字也很平淡。可是细味之下,却是以具体的动作神情,充分显现了抽象的心理感觉,紧张之态,状溢目前。 其实,几乎每个人都有“偷”的念头。三毛长大之后,仍然是童心未泯,照偷不误。可别误会她是窃盗宵小之徒。(白手成家)里就有一段是叙述她和荷西在晚上爬进总督家的矮墙,用四只手偷挖花的故事。后来被卫兵发现,临机应变,装作谈情说爱的情侣才得以脱身而出。 第三部分刻划偷钱之后的心理。 整个人变了,坐也不是,立也不是,好像生了病。其实,母亲发现掉了钱,并没有怀疑三毛,可是,她“样子的确像在发高烧,口袋里的五块钱就如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一样,时时刻刻烫着我的腿。”用譬喻的手法,夸张地形容钞票烫着腿,在客观上当然不是事实,钞票怎么会滚烫呢?可是在主观感觉上,非如此过甚其词,还真不足以描绘她心里面的紧张与不安。 就在这样“心里有鬼”的情况下,折腾了一整天,最后的下场是“赤着脚快步跑进母亲的睡房,将钱卷成一团,快速的丢到五斗柜跟墙臂的夹缝里去,这才逃回床上,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三毛用回溯的口吻刻划她童年的心境,生动传神,而活现纸上。当然,还钱之后,想到梦想因为胆小而付诸流水,心里面还是酸酸的。 第四部分描叙偷钱事件结束后的尾声。 偷钱的滋味并不好受,因此,她没有再偷,并且发现,原来姐姐弟弟们都有共同的经验。 这样一次童年的回忆,一个许多人共同的出轨经验,在三毛的笔下,如此一幕幕地排演到读者面前,真是栩栩若生,好像看电影一样。没有讲理、没有说教,而寓教化于诙谐之中,耐人寻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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