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文集 记钱钟书与《围城》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小姐却纯是虚构。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騃气、 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騃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獃 子”读如“豈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獃子” 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伯父去世后,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其它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伯 母娘家败得很快,兄弟先后去世,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钟书的学费、书费当然有他 父亲负担,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钟书没钱买,就没有书;再加他小时候贪看 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看坏了眼睛,坐在教室后排,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 所以课常上老师讲什么,他茫无所知。练习簿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 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 支笔杆、一个钢笔尖,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 头就没法写了。他居然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 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我问钟书为什么不问父亲要钱。他说,从来没想到过。有时伯母叫他向父亲要钱, 他也不说。伯母抽大烟,早上起得晚,钟书由伯母的陪嫁大丫头热些馊粥吃了上学。他 同学、他弟弟都穿洋袜,他还穿布袜,自己觉得脚背上有一条拼缝很刺眼,只希望穿上 棉鞋可遮掩不见。雨天,同学和弟弟穿皮鞋,他穿钉鞋,而且是伯伯的钉鞋,太大,鞋 头塞些纸团。一次雨天上学,路上看见许多小青蛙满地蹦跳,觉得好玩,就脱了鞋捉来 放在鞋里,抱着鞋光脚上学;到了教室里,把盛着小青蛙的钉鞋放在黑板桌下。上课的 时候,小青蛙从鞋里出来,满地蹦跳。同学都忙着看青蛙,窃窃笑乐。老师问出因由, 知道青蛙是从钟书鞋里出来的,就叫他出来罚立。有一次他上课玩弹弓,用小泥丸弹人。 中弹的同学嚷出来,老师又叫他罚立。可是他混混沌沌,并不觉得羞惭。他和我讲起旧 事常说,那时候幸亏糊涂,也不觉得什么苦恼。 钟书跟我讲,小时候大人哄他说,伯母抱来一个南瓜,成了精,就是他;他真有点 儿怕自己是南瓜精。那时候他伯父已经去世,“南瓜精”是舅妈、姨妈等晚上坐在他伯 母鸦片榻畔闲谈时逗他的,还正色嘱咐他切莫告诉他母亲。钟书也怀疑是哄他,可是真 有点耽心。他自说混沌,恐怕是事实。这也是家人所谓“痴气”的表现之一。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 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芽布鞋,不会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 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 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 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也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 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前后颠倒了。或许这也是钱家人 说他“痴”的又一表现。 钟书小时最喜欢玩“石屋里的和尚”。我听他讲得津津有味,以为是什么有趣的游 戏;原来只是一人盘腿坐在帐子里,放下帐门,披着一条被单,就是“石屋里的和尚”。 我不懂那有什么好玩。他说好玩得得;晚上伯父伯母叫他早睡,他不肯,就玩“石屋里 的和尚”,玩得很乐。所谓“玩”,不过是一个人盘腿坐着自言自语。这大概也算是 “痴气”吧。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 没正经的孩子。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 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 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 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 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 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 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父母为他置备了 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 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 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暑假他 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 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 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 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 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 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 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铺仁中学,钟书就经常 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钟书考入清华 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 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 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说你文章做得好!”钟书是 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商务印书馆 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 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 一行不多,一行不少。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 呢。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他父亲收藏的 “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 子上珍藏。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 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 ①,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 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 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 鼓励别人读书。……”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 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 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一次偶有个个能解决的 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许君上课 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 流传,钟书曾得意地面给我看。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 忍个住大笑。 ①《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一九八四年出版)转载此门,饶君已故。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 药性。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 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 气概。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 兴趣,只恨不善画。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 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 画很妙。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 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 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 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 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 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 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 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 “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 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钟书 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 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 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 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 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 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 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 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 一起玩。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钟书变 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 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他逗女儿玩,每 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 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女儿临睡必定小 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 一遭意外的胜利。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 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 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 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 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 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 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 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猫儿 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 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和我们家那 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 要看主妇面了!”(《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 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 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 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 淘气话,相与笑乐_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高兴”也正是钱家所 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 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 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 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 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 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 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一九五七 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 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瞑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碧海 掣鲸闲此手,祗教疏凿别清浑。”“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如膜妄心应褪 净,夜来无梦过邯郸。”“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蹍薄雷。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 忽噤雨将来。”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 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翠兰苕上,未掣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 教泾渭各清浑”)。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 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 “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 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 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 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 在,一一记下。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 记的却全是事实。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