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歌苓文集 附录 严歌苓说,在美国当作家与国内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优越感。进校第一天,她穿着很正规的白衬衫牛仔裤,谁知却招来一道道奇怪的目光。原来美国读写作的都是一些个性十分张扬的人,看不起成批量生产的新服装,情愿到旧货商店里淘旧货,每个人都穿得邋遢兮兮,看到她这么规规矩矩的打扮,还以为是学会计专业的跑错了教室。班里的同学都是美国人,除了穿着另类,这些学生似乎都在有意与主流社会对抗,看不惯资产阶级,对社会底层的人或有色人种充满同情。班里有个女生白天上课,晚上去跳脱衣舞挣钱,美国学生觉得这很正常,如果表现出吃惊,反倒显得土气了,所以她开始时总是尽量不让自己露出土气和狭隘。 生存总是最紧迫的事,严歌苓说她在美国什么都干过,餐馆服务员、保姆、售货员和助教。在中国写作常要专门去体验生活,可当生存成为第一需要时,这种体验就完全不一样了。 严歌苓嫁的是一个美国人,丈夫原是个很有前途的外交官,懂得包括中文在内的8种语言,曾在中国工作过两年。可就为了与严歌苓结婚,他丢掉了外交官的饭碗。严歌苓也为此几次三番地被FBI(联邦调查局)传讯,甚至被要求作测谎试验。原因就是她来自社会主义国家。严歌苓说这是她在美国受到的最大的人格侮辱——“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无罪假设,可他们对我一开始就是有罪假设”。32岁的外交官最后为了爱情不得不结束了外交生涯,严歌苓的英语却因为有了这么一个语言高手的督导而日渐熟练。严歌苓说丈夫不允许她在讲英语时有任何语法错误,这使她在以后的写作受益非浅。她的第一本译成英语的小说《白蛇》就是丈夫和她一起翻译的。严歌苓说她正在着手写一个长篇,将以测谎事件为主线,书名暂定叫《谎测》。 严歌苓自觉英语学得已相当不错,正在准备用英语写作。“今后我的小说中文版就用中文写,英文版就用英文写”。她认为翻译的小说由于语 言文化背景的不同,往往很难表现出作品中原来的韵味——不是过火, 就是不够。而如果直接用英文写,就会用英文来思考。“学英语使我用词 更简练了。英语中的动词十分丰富,有动感。”她的体会是写小说要多用 动词少用形容词。动词多了给人在阅读上有一种速度感,形容词用得多就 有点学生腔了。“当然这也是被生活逼出来的。给国外报纸投稿,都要求 文章短,这就必须节省每一个字,让每一句都有用。” (作者:伊离 转自《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