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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的土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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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本叫《绝域纪略》的书中描写了流放在那里的江南女子汲水的镜头:“春余即汲,霜雪井溜如山,赤脚单衣悲号于肩担者,不可纪,皆中华富贵家裔也。”在这些可怜的汲水女里面,肯定有着不少崔莺莺、林黛玉这样的人物,昨日的娇贵矜持根本不敢再回想,连那点哀怨悱恻的恋爱悲剧,也全部成了奢侈。 康熙时期的诗人丁介曾写过这样两句诗: 南国佳人多塞北, 中原名士半辽阳。 这里该包含着多少让人不敢细想的真正大悲剧啊。诗句或许会有些夸张,但当时中原各省在东北流放地到了“无省无人”的地步是确实的。据李兴盛先生统计,单单清代的东北流人(其概念比流放犯略大),总数在150万以上。普通平民百姓很少会被流放,因而其间“名士”和“佳人”的比例确实不低。 如前所说,这么多人中,很大一部分是株连者,这个冤屈就实在太大了。那些远亲,可能根本没见过当事人,他们的亲族关系要通过老一辈曲曲折折的比划才能勉强理清,现在却一古脑儿都被赶到了这儿。在统治者看来,中国人都不是个人,只是长在家族大树上的叶子,一片叶子看不顺眼了,证明从根上就不好,于是一棵大树连根儿拔掉。我看“株连”这两个字的原始含义就是这样来的。树上的叶子那么多,不知哪一片会出事而祸及自己,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什么时候会危害到整棵大树,于是只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此这般,中国怎么还会有独立的个体意识呢?我们以往不也见过很多心底里很明白而行动却极其窝囊的人物吗?有的事,他们如果按心底所想的再坚持一下就坚持出人格和个性来了,但皱眉一想妻儿老小、亲戚朋友,也就立即改变了主意。既然大树上没有一片叶子敢于面对风的吹拂、露的浸润、霜的飘洒,整个树林也便成了没有风声鸟声的死林。朝廷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片表面上看起来碧绿葱茏的死林,“株连”的目的正在这里。 我常常设想,那些当事人在东北流放地遇见了以前从来没有听见过、这次却因自己而罹难的远房亲戚,该会说什么话,作何等样的表情?而那些远房亲戚又会作什么反应?当事人极其内疚是毫无疑问的,但光内疚够吗?而且内疚什么呢?他或许要解释一下案情,而他真能搞得清自己的案情吗? 能说清自己案情的倒是流放者中那一部分真正的罪犯,即我们现在所说的刑事犯;还有一部分属于宫廷内部勾心斗角的失败者,他们大体也说得清自己流放的原因,其中有些人的经历也很有历史意味,但至少我今天在写这篇文章时对他们兴趣不大。最说不清楚的是那些文人,不小心沾上了“文字狱”、科场案,一夜之间成了犯人,竟然福大命大没被砍头,与一大群株连者一起跌跌撞撞地发配到东北来了,他们大半搞不清自己的案情。 “文字狱”的无法说清已有很多人写过,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想,流放东北的文人中真正算得上“犯案”的大概就是在科举考试中作弊的那一拨了。明代以降,特别是清代,壅塞着接二连三的所谓“科场案”,好像鲁迅的祖父后来也挨到了这类案子里边,幸好没有全家流放,否则我们就没有《阿Q正传》好读了。依我看,科场中真作弊的有(鲁迅的祖父像是真的),但也有很大一部分是恣意夸大甚至无中生有的。例如1657年(顺治十四年)发生过两个著名的科场案,造成被杀、被流放的人很多,我们不妨选其中较严重的一个即所谓“南闱科场案”稍稍多看几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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