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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之五(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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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边我说过,我丈夫是个做房地产生意的,这几年发了点财。但我认识他时他还没做生意,那会儿他刚从部队复员回来,可能正准备干点什么。我呢,没考上大学,在一个区办罐头厂当临时工。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他的身高大约是1.60米,我的身高是1.72米。他比我大两三岁,属于老三届吧。不知为什么,当我们初次见面时,我首先对我丈夫的身高十分满意。我本能地害怕比我高大的人,从前经人介绍我也认识过一两个篮球运动员,他们总使我觉得自己处在危险之中,他们的力量和身高似乎随时可以置我于死地。这想法与一般女孩子的择偶标准完全相反,可我本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啊,我心中终有我的鬼祟。我满意我丈夫的身高和他仰脸看我的样子;我想我丈夫也满意我的身高,以他的身高能娶到我这种身高的人他无疑应该是一个胜利者。不过,促使我和他结婚的,除了身高还另有缘由,那便是他向我袒露了他的秘密。我们认识之后,他为了取悦于我,常送给我一些在我看来十分奇特的东西,比如有一天他一下子送给我两块男式欧米茄金表。我问他为什么要送给我两块表,他说一块是给你母亲的;我问他为什么不买女表,他神秘地笑笑说,这表根本不是他买的,是“文化大革命”他当红卫兵时抄家抄来的,像这类手表他还藏着五六块呢。过了些天他又把一枚白金钻戒——就是现在我手上这只(韩桂心举起她那只戴着钻戒的手给笔者看)——戴在我手上,我知道这也是抄家抄的。我丈夫对我说,当初他不认识白金和钻石,他只认金子,还差点把这玩艺儿扔了呢。他说后来他请人给它估过价,现在这钻戒少说也值12万人民币。就在那一天,我的手指套上了抄家抄来的钻戒那一天,我答应了和我丈夫结婚。他一高兴,领我到他家参观了他的百宝匣:一只貌不惊人的小箱子,像医生出诊的药箱那么大吧,白茬柳木的。他打开箱子,里边装着很多珠宝首饰,在箱底上,还码着一层形状不一的金条。我被惊呆了,心中所有的欲望都被唤起,我想起了1958年陈非死之前所有的日子。若在那时我就有这么一箱子珍宝,区区一个陈非又怎么能引起我的嫉妒呢,他便也不会死在我手中。啊,“柠檬清香恰人,死后(洗后)不留异味”。 我丈夫对我说从今以后这箱子就是咱俩的。他还说谁也不知道这件事,包括他的亲妈。他告诉我这是他父亲立下的规矩:有些事是终生不能让家里老娘儿们知道的;有些东西是终生不能传给家里老娘儿们的。“但是我愿意把什么都告诉你,”他补充说,“因为我有一种预感,你是一个什么也不会说出去的人。”他仰脸看着我, 像一个孩子在看一个可信的大人。那一刻我真有点感动,我多想把我5岁的秘密告诉他,把这重负卸在他身上啊,可我没有。我丈夫告诉我,箱底的金条有一部分是他抄家抄来的,有几块金条和一包金牙是他父亲临终前秘密传给他的。但是据我所知我那未曾谋面的公公是一个老红军呀,解放后直至“文化大革命”之前他一直是这省里的厅级官员。一个老红军,一个党的高级干部他怎么会有金条和一包金牙呢,这太让人不可思议了。我丈夫对我说,他父亲参加红军(大概是红四方面军)之前当过绿林豪杰,经过商,充其量也就是一家杂货店。后来杂货店倒闭他走投无路才投了红军。我丈夫猜测金条金牙可能是他父亲经商时弄到手的。至于这个绿林豪杰出身的老红军怎样在几十年风风雨雨中保存下了金条和金牙。我这位公公至死也没告诉他的儿子。金牙使我恶心,后来我丈夫听从我的建议,在一次去温州的时候,找了个南方首饰匠用那包金牙打了个金锁。我丈夫用这金锁贿赂了一名当时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官员,从此我丈夫的事业起步了。他的起步就是由贿赂开始的,而他的贿赂又是那么不同凡响,他在80年代初期就敢以白金钻戒或翡翠镯子赠人。忘了告诉你,我后来清点我们的“百宝箱”时,发现除了我手上的钻戒,里边还有两枚白金钻戒,钻石均小于我这枚,十几年前的抄家物资为我丈夫的生意开路,他十分懂得怎样从银行贷出国家的钱来干自己的事。他以便宜得惊人的价钱买了城郊的一些土地,他在土地上建各种各样的房子又想方设法把它们出手。他不断遇到麻烦,但奋斗10年他已在这座城市织成了一张坚实的网。得意之时他跟我笑谈他的经历,他说:现在讲什么三陪、四陪小姐,我他妈10年前就是三陪。我望着我丈夫那张夸夸其谈的小瘦脸,忽然想起我读过的一本小说中的一句话:“这人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他趁的不过就是一点儿小聪明和一个大钱包。”我丈夫还不断跟我说起那包金牙,他说,他真正沾着光的还是他父亲的那包金牙,我丈夫事业起步的助跑器吧。他说就为这,他也得活出个人样儿来叫九泉之下的他父亲自豪。他一边感叹他父亲死得太早没赶上被他孝敬,每当我们因为生意而出入北京的“昆仑”、“长城”、“凯宾斯基”的时候,每当我们因为无聊而游荡新加坡、香港、泰国等等地方的时候,我丈夫便作这样的感叹。他一边又庆幸他父亲死在了“文革”之前。他说他父亲要是不死,“文革”开始他当过绿林那点儿老账一定会抖出来,红卫兵不把他弄个半死也得抄我们的家。那么金条呢?金牙呢?一切便不复存在了。我丈夫说,“他死得好啊,正好轮到我去抄别人的家了……”他肆无忌惮地评价着他那死去的父亲,也从不为“百宝箱”里他昧来的那些东西而感到内疚。有一回我对他说,说穿了我们不过是发了横财的窃贼罢了,只有窃贼才会发横财。我丈夫说谁又能保证别人不是窃贼呢?在这个世界上凡是没被发现的都不能叫错误——话又说回来,真正被发现的错误又有几桩呢?我丈夫的话立刻使我闭了嘴,我恐怕我的丈夫会有所指, 虽然我明知他根本无从了解我在5岁时的那件往事。若说窃贼,难道我不也是么? 我在5岁时就敢窃取一个男生的命,以安抚自己的虚荣。后来,我丈夫为了强调他这一观点的精辟,还领我到他母亲家的一间地下室转了一圈。那是他父母住了几十年的一幢独院,有四间西式平房并设有一间20平米的地下室。我随我丈夫走进地下室,见地上竟堆着一大片捆绑整齐的草绿色军便服,“六○式”斜纹卡其布的。我丈夫告诉我,“文化大革命”武斗最厉害那几年,他和几个同学初中毕业闲着没事到处闲逛,有一天晚上他们逛到一家被服厂,砸开窗户跳进一个大房间,打开手电照照,才知道他们是跳进了一间军服仓库,不知为什么这仓库竟没人看守。我丈夫他们心血来潮便开始偷军装,几个人往返十几趟,折腾了大半夜,扛着大包袱出出进进居然没被发现。我丈夫说现在他就盼着哪家电影厂拍“文革”当中军队的大场面,他们家地下室里这点儿老式军装足够装备两个营的吧。我对他说你真敢把军装交给电影厂?我丈夫说当然不敢了,没告诉你发现了就是错误了么。他说其实偷军装的时候他们谁也没想到拿它干什么,偷就是好玩,好玩就要偷。谁知道现在成了负担:又不能当礼品赠人,自己又不能穿,一把火烧了又怕目标太大。这些老军装存放在地下室,它惟一的意义似乎就是能告诉你“文化大革命”是真的,这一摞摞永不见天日的军装就是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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